每年3月15日的市区人民广场都是人声鼎沸、人头攒动。因为这是消费者自己的节日,不少单位与经营者也纷纷来到这里设摊,表明了他们为消费者维权认真负责的态度。 汽车营销协会、装饰装修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等纷纷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金华电业局在现场举行了电能计量专项监督活动的启动仪式,中国移动金华分公司“金牌服务 满意100”主题服务活动也吸引了大量市民的关注。市消保委负责人说,这些场景都是令人欣慰的,说明企业与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在增强。因为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理应主动承担起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重任。 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任重道远。3月15日,市消保委公布了2007年消费投诉前10名商品(服务),依次是通讯器材、鞋类、服装、空调、自行车、洗染、通信服务、餐饮服务、旅馆服务、家电修理。市民张宝福说,为什么这些老问题仍然无法很好解决? 还有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对相关部门的消费者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07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件中有一起是关于整容行业的。2006年12月22日,金华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傅某投诉,称当事人李广路在隆鼻手术中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产生副作用。经查,隆鼻手术中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是国家相关部门禁止使用的产品,但当事人继续使用该产品并收取费用2400元,造成消费者手术后产生不良反应,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当事人向消费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共计2.4万元。 但许多美容、整容行业出现的问题无法像傅某这样顺利得到解决。前天,消费者李小姐在活动现场告诉记者,她到某私立医院整容后,两只眼睛有大小了,但相关部门说没有这方面相关规定可以对照,无法受理,只能自己与医院协商解决。李小姐说,经营单位与企业的责任意识确实有待加强,消费者自身也得多长个心眼。 市消保委负责人说,全市消保组织、工商机关将围绕“消费与责任”的年主题,积极推进“新消费运动”;同时将与其他部门一道,加强机制建设,提高维权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金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