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市外贸局外资管理处负责人冒雨赶到杭州,从省外经贸厅领回了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出口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证书。 5月15日,浙江省外经贸厅下文通报2007年度全省外商投资出口企业考核和确认结果,金华市有38家外商投资企业被确认为2007年度出口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这38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实行优惠政策,是上世纪90年代国家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而实施的一项举措。据悉,随着国家对涉外政策进行调整,从2008统计年度起,将不再进行外商投资出口企业的确认和考核工作。 我市这38家企业赶上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末班车: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 2007年这38家企业中,自营出口超过1000万美元的就有8家,最大的超过3000万美元。浙江芬莉袜业有限公司、浙江武义工力电器有限公司、金华三和(国际)旅行用品有限公司自营出口都超过1500万美元。(金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