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要保“地震险”无处可保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老百姓开始关注起地震类的保险业务。家住市区江南的陈先生发现家里买的房屋保险却不保地震灾害,这让他有些不解,希望本报能帮他问问,解决他这个疑惑。 叶先生于2006年买房时,去保险公司办了一份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当时的经办人员告诉他,一旦房屋出现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的问题,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自从四川发生地震之后,叶先生多了个心眼,将之前的保险合同找了出来,但却发现地震并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记者也在叶先生出示的保单中看到,有条款明确表示,对“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前些年办理贷款业务时,一些银行会要求市民购买相关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万一金华地震了,房子倒了,这张花了1000多元的保单却不保这个。”叶先生表示十分不解。 带者叶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市区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在一些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中,除了部分人寿类保险将地震纳入保险责任,大多数财产类保险都将地震作为责任免除条款之一。 中银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有不少市民前去咨询与地震相关的保险代理业务,但是到目前为止,公司开展的财产保险业务都不涉及地震风险。太平洋保险金华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财产保险而言,地震一般都是免除责任,只有人寿类保险将地震纳入保险责任之内。 对于叶先生购买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告诉记者,这份保单主要是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一旦房子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中的意外状况或者购房人丧失还款能力,保险公司则需依照保单承担向银行赔付的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为强调行业的风险意识,中国保监会曾对涉及地震的保险业务作出过相关规定。近年来,大多数财产类保险已经都将地震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由于缺乏相关保险品种,当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保险公司在降低公民财产损失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需要保险行业在灾害面前承担起更多的救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