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标准
入网费[浙价服(2006)92号]
居民用户 300元/户 非居民用户 198元/终端
基本收视维护费[金市价服(2001)119号]
居民用户 14元/月.终端 非居民用户 14元/月.终端
移址服务费(含材料费)[浙价服(2006)92号]
居民用户 50元/户.次
暂停恢复使用费(含材料费)[浙价服(2006)92号]
居民用户 30元/户.次
转户(改名)费[浙价服(2006)92号]
居民用户 10元/户.次
注: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减半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和收视费;特困用户减半收取收视费;凭残疾证减免20%收视费。客服咨询电话:96371
|